撤销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关于终止开福区潮宗街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部分房屋征收的决定
行 政 起 诉 状
原告: 被告: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
负责人:高伟 职务:区长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盛世路1号开福区政府大院一办4楼429室, 联系电话: 0731-84399002 诉讼请求: 依法撤销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关于终止开福区潮宗街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部分房屋征收的决定(以下简称终止征收决定)
事实与理由:
2016年5月30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作出开福区潮宗街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房屋征收决定,本人所居住的房屋处于开福区潮宗街棚改项目被征收范围,然而,国务院关于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4〕45号)已经明确回复: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靖港、彩陶源村、太平街、潮宗街等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岳麓书院、秋收起义文家市会师旧址等文物保护单位以及近现代重要史迹、建筑。
并且,在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中(国发〔2013〕25号)业已明文规定:禁止将因城市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带来的房屋拆迁改造项目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
但是开福区人民政府仍然无视国务院的要求,违法下达了征收决定。在潮宗街全体业主长达7年的不懈抗争下,2023年5月,开福区政府不得不下达终止征收决定, 2024年10月,原告通过信息公开获得开福区政府作出的终止征收决定,原告发现该决定在程序和实体部分存在多处重大违法之处,理应撤销或确认无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七条的规定, 征收补偿包括必然性、公平性和程序性,补偿的必然性是指,市、县级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必须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这意味着补偿是政府征收行为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征收行为是否最终执行,只要业主因征收行为遭受了损失,就有权获得补偿。
补偿的公平性指,条例强调了补偿的公平性,要求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确保被征收人不会因为征收行为而遭受经济上的不利影响。补偿的程序性指,条例还规定了补偿的程序,包括评估、异议处理等,确保补偿过程的透明和公正。
另外,房屋征收决定的程序性要求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均有明确的规定。程序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公示要求、听证要求、行政复议和诉讼权利。这些程序性要求确保了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平性,保护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如果征收行为被终止,这些程序性要求也同样适用,以确保终止征收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然开福区政府作出终止征收决定之前,未依照法定程序向公众公示,也未对终止征收对象进行相应送达和补偿。故属于重大违法,理应撤销或确认无效。
诉请裁判。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